6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评估领导组在我校慎思楼十层基层立法联系点会议室召开了《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中期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蔡汾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王彪、法规评估处处长史国昌、备案审查处主任科员刘艳芳、副主任科员连昱超、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国鹰、平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士正、平遥古城管委会副主任李宏正、保护科科长邓建星、立法后评估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法规评估处史国昌处长主持。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苏佩生汇报了《条例》立法后评估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果;政法学院院长、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杨兴香就《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和调研重点问题等向领导组做了详细的汇报。与会领导分别就评估报告和重点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大家对于立法后评估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项目组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工作非常扎实,评估报告对平遥古城研究把握很到位,对《条例》在平遥古城保护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应解决的问题研究的也很全面,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同时对前期调研和报告中的一些不足、后期工作的开展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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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蔡汾湘主任发表总结讲话。蔡主任认为本次中期汇报充分展示了评估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意大家对评估报告的高度评价与与中肯建议。立良法、促善治、保发展,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于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立法后评估工作也需要在注重广度的同时,切实提升高度与深度,更加重视评估过程的作用。希望大同大学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接下来的研究中能够进一步发挥法学专家和学科优势,加大对平遥古城保护中有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为平遥古城立法提供智力支持。(政法学院基层立法联系点)
摄影人:苗龙祥
排版人:杨亚群
审核人:叶松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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