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区域核酸检测结果,经综合研判,现就平遥县解除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自年8月22日24时起,按照“解封不解防”原则,分区域分时段有序解除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县域实行分区分级管控。至8月26日24时,全县域继续严格实行“不进不出”政策,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火车站、高铁站、高速路口等卡口继续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
(一)所有密接、次密接人员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平遥古城内静态管理延长至8月26日24时,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8月23日至26日,古城内所有人员每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8月26日后视情况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或举办。
(三)平遥县城区(除古城外)8月23日继续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县建成区以外乡村自年8月22日24时起,解除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滞平游客有序返程。自年8月23日9时起,3天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的滞平游客按照《关于滞平游客有序返程的通告》有序离平返程。
四、切实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政策的基础上,城区(除古城外)内各商场、超市、景区、演出场所、药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按照要求严格落实限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五、全面加强重点机构管理。对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重点机构,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防控办。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六、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和闭环作业后的管控措施。患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各类重点风险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七、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近期非必要不离平,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返平后要主动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主动接种疫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23日
[编辑:晋中频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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